五、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组织开展自救互助和疏散逃生演练1.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督导辖区各委局、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组织开展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性的各类自救互助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组织社区参加消防安全“两送两进”示范性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做到“宣传常态化”“设施定点化”“工作制度化”,社区居民家庭实现“两会两备”,即:会报警、会逃生,常备灭火器材、常备逃生器材的创建标准。社区应确定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消防安全提示和沿街九小场所消防提示牌等,要定时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成立并组织社区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和灾害信息员、保安人员等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自救互助和疏散逃生演练,尤其是对火灾隐患较为严重、各种消防设施不到位、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不能保证畅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的都市村庄和城中村等薄弱区域,要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及疏散演练的力度,以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2.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国际护士节”、“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安全日”等节日和相关法规宣传贯彻日等大型活动开展消防宣传,督导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大型疏散逃生演练。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借助“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这种形式,扩大社会教育面,达到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要在学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适时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每学年至少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和不同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同时要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尤其是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托社区办公室、监控中心或消防控制室建立应急指挥平台,配备通讯器材、张贴消防三标图、应急力量图等;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员工、居民、保安、志愿消防队等共同参加的自救互助和疏散逃生及灭火演练。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负责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内的单位和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内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1.人社部门要联合消防机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合法用人,推行消防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消防职业人员准入“门槛”,提高从事社会消防职业人员素质。加强对重点行业消防岗位从业人员(消防中控室监管员、消防巡逻员及危险品监督员等)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力争持证上岗率达到60%。2.安监、城建等部门要对电气焊、电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以及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上岗必有证,上岗必守章。3.鼓励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公安、消防、教育、文化、广播、民政、安监、交通、城建、妇联、共青团等要开展义务消防宣讲培训,利用广播、户外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等新兴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同时还要利用各种社团和文艺宣传队、消防宣传车深入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宣讲和演出活动,年内受教育群众达150万人(次),并对全市消防重点单位法人、公共娱乐场所负责人普法培训率达100%。4.各社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班前、班后、单位会议、集体活动等时机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保证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内容,培养其成为“情况熟悉、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