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
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区域,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场所为重点场所,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的专项整治;以城市(镇)、矿区、旅游景区等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地区,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等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
依法加强对一次性塑料餐盒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餐盒行为;严查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和一次性塑料餐盒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使用没有合法来源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销毁;加强行业自律。
(十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制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批程序》、建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专家库,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审批工作;及时审批和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动员社会、企业和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工作;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效率和科学水平;推进、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严格备案的程序和制度。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制定并实施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测结果;加快推进检验机构改革,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加强企业法人和企业负责人诚信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企业电子档案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登记及产(商)品许可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及企业诚信电子档案;制定自治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评估分类办法,建立评估制度,分类结果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通过信息公示、实施红黑榜公示等有效措施,惩戒失信企业、褒奖诚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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