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岛保监局市金融办《关于加快推进青岛和谐保险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3、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行业协会要围绕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和宣传五项职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行业氛围,在和谐保险业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修订和完善自律公约,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督促会员公司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更加便捷、融洽、规范的业内沟通交流平台,加强协调,加深理解,增进感情,营造和谐合作、共进共赢的良好发展氛围,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要采取科学稳妥的组织形式,积极推动县域自律组织建设,促进县域保险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14、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大力培育保险业的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理念,引导保险机构把诚信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推动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笃行诚信、共创和谐,把诚信变成一种自觉行为。要建立完善保险业诚信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保险机构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失信成本。要加强诚信信息披露,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保险公司的诚信建设状况,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
  15、创建和谐保险品牌。以推进和谐保险宣传月、创建和谐保险示范岗为契机,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全行业开展一系列创建和谐保险品牌活动,进一步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引导保险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同,创建一批优秀的保险服务品牌。鼓励保险机构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和谐号服务窗口、建设和谐号服务团队。支持保险机构积极把优秀服务品牌申报为青岛服务名牌,培育扶持保险机构创建驰、著名商标。
  16、建设和谐保险文化。鼓励保险机构立足保险保障本位,注重产品内涵价值,加大传统寿险、健康险、意外险、非车险等保障型业务的研发力度,走产品多样化、服务差异化的创新发展道路。支持保险公司理顺与专业、兼业代理渠道的关系,创新合作模式,形成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以保险机构为主体,推动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和谐的经营理念和思想观念,努力在全行业形成富有凝聚力、感召力的和谐文化,使和谐理念真正成为行业的共同价值取向。
  四、加快推进和谐保险业建设的组织保障
  17、建立和谐保险业建设领导体制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政府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和谐保险业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进。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调度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和谐保险业建设中重大问题。
  18、营造有利于和谐保险业建设的外部环境。将和谐保险业建设纳入我市金融保险行业总体发展战略,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大和谐保险业建设的推进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和谐保险业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营造“认识保险、关注保险、支持保险”的浓厚氛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