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列席单位负责人会前已参与协调的议题,会上不再重复发表意见,应会议主持人要求对有关事项作解释说明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会议应严格按既定议程进行,一般不采纳临时动议。
5. 常务会议召开时,除极特殊情况外,禁止其他人员出入会议室报签文件或请示汇报工作,参会人员也不得随意进出。
6.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手机须关闭或设置为震动档,禁止在会场接打手机。
五、会议落实
市政府常务会议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会议确定内容的具体落实工作。除会议另有明确要求外,一般情况下交办事项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市政府办公厅要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送审工作;对应印发的市政府文件,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印发;对应向社会公开的会议内容,要组织搞好宣传报道。对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市政府督察室负责督察,并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单样式
2.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格式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单
议 题
|
|
呈报单位
|
| 呈报时间
|
|
汇 报 人
|
| 汇报时间
|
|
列
席
部
门
|
| 汇报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