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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健康山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疾病控制行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开展一系列以转变不良生活方式为主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控制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市及区市疾控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逐步达到国家装备标准,检验能力达到国家要求。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强化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的管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孕前保健、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防治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和重点疾病防治。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卫生问题。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2.加强传染病防控。大力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传染病的发病率。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防群控的优势,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重点传染病疫情,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3.强化慢病防控。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慢病健康管理与健康干预,针对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日益上升的趋势,开展综合防控,降低慢病危险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扩大癌症早诊早治筛查范围,加强癌症高发区综合防治工作。积极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逐步提高受益人群的数量。
  (市卫生局牵头,市妇联、市体育局、市老龄委、各区市政府配合)
  4.规范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建立和利用健康档案。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向全体人群扩展。逐步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探索电子档案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整合和有效使用。
  (市卫生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5.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新农合参合率,逐步提高补偿水平,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区市政府配合)
  6.构建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与特色,实施《养生保健“三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工程》,大力推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开展“养生保健宣传月”活动,对55岁以上居民免费进行养生保健指导,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倾向的人群制定规范的个性化的养生保健方案;进一步加强养生保健基地(治未病中心)、养生保健指导门诊、膏方服务示范单位、药膳特色餐厅建设,开展针对健康、亚健康人群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探索建立专门的“治未病”保健服务机构和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发保健产品,拉动服务需求,构建起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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