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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稳妥推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要通过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加大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的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信息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等资金管理政策和分配结果。

  (九)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完善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针对基层政府特点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方便各单位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研究制订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公开和服务的基本指导目录,在部分县(市、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加强与市、县的工作联系和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总结推广基层政务公开的成功做法,大力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和乡镇政务公开。

  (十)全面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展办事公开领域,扩大基层办事公开的范围,依法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

  四、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进一步巩固提高市、县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成果,严格实行“审批职能集中、审批事项集中、审批人员集中”。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进省级行政审批权“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十二)积极创新政务服务体制和机制。继续清理现有审批事项,做到应减必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审批流程管理,创新审批运行机制,推动审批事项规范运转;全面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再造审批流程,实现更多项目、更多部门、更多层级的联合办理。制定并实施清理精简前置审批和前置条件、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专项活动方案,进一步解决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瓶颈”问题。高标准建设两个省管集中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行政审批权前移,开辟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绿色通道”,努力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优质高效“一站式”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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