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全面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各地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规范各级各类政务(行政,下同)服务中心名称,场所标识、机构性质、进驻部门,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大力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实施行政服务标准化。省政务服务中心搬迁新址后,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做到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力争建成“省内龙头、全国一流”的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完成省“网上行政服务工程”建设任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组织和管理,推动实现政府部门之间和不同层级政务服务中心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做到上下联动、前后互动。大力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实施电子监察,将行政效能监察“关口”前移,对审批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监督。
(十五)整合政务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体,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联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强省招商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省招商服务信息共享、功能共用、前后互动和上下联动,为全省招商引资提供规范、阳光、高效的服务。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和产权交易等活动集中到统一平台上运行,建立省级统一招投标有形市场,着力解决招投标方面的突出问题。
五、强化监督保障措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的力度,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深入。适应工作需要,做好网上行政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招商服务等业务的专题培训,注重强化对基层业务人员和骨干力量的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和经验交流,积极探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部署开展第二批全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命名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十七)完善考核督查。调整和细化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标准,完善考评办法,进一步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机关政风评议和效能建设等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查找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研究制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注重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