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管委会要督促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结合2010年开展的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掌握的情况,对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以及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011年3月30日前报请省、市、县(市、区)三级人民政府立项挂牌督办(排查上报数量云岩区、南明区分别不得少于6家,小河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金阳新区分别不得少于3家,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分别不得少于2家)。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公示、举报、投诉、核查、挂牌督办和立销案制度,明确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所涉及的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将具体的整改方案报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定期在市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上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进度。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2011年9月30日前100%整改销案。
10.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管委会要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高层建筑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要求,把挂牌督办整改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作为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的消防工作机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研究重大火灾隐患高层建筑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的职责任务,形成整改火灾隐患的合力,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措施、时限,定期在市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上汇报隐患整改情况,确保69个重大火灾隐患高层建筑在2011年5月31日前100%完成整改工作。
11.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管委会要切实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作为长期任务,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单位负责和公安消防全警动员整治火灾隐患责任机制,以新闻媒介为载体、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监督整改机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督促单位自查自改、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发动群众参与等方式,在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在5月31日前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全面检查一遍;在7月31日前对辖区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全部检查一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建立专门台帐,并集中开展大整治,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依法从重处罚;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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