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对年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1000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30%的本市成长型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50-100万元的分档奖励。所获奖励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税收的同级财政实得部分。
19、鼓励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接单中心,对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单个项目投资额10万美元(含本数)以上的,由市级财政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鼓励本市具有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潜质的行业龙头企业与境外行业协会、企业对接,拓展国际市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增强国际竞争力。
20、对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实际支付的国际通信专线费用,三年内,每年由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21、鼓励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吸引风险投资机构(VC)、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参与战略投资,对达成实质性投资成果并注册到位的,经市认定,由市级财政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22、鼓励本市各级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将数据处理等不涉密的业务外包给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将现有的IT、研发、销售、物流、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事务分离或发包,扩大服务对象和业务规模,提升业务水平。
23、鼓励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以上、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三级以上、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国际认证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给予其一次性认证维护费用的奖励。
(五)集聚高端人才构建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
24、通过政策导向、环境营造和校企联合等,构建完善的人才保障体系。加快全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源整合,凝聚在宁高校、培训机构、外包企业、研发中心、咨询机构、猎头公司等各方力量,形成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从招生到培训、实训、就业一条龙的产业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与跨国公司技术、管理骨干开展合作,或建立校企合作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验基地,培养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外包实用技能型人才,带动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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