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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5、加强宣传工作

  各县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如开设专题和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义诊咨询等活动,宣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意义、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有关内容和有关婚育知识,积极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使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督查

  为促进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加大本辖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督导力度,检查本县区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是否规范、优质,经费结算是否到位及使用等情况;各婚检机构要对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要求,经常性地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自查,保证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质量。我市也将组织市级督导组不定时的对各县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不力的县区或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四、其它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主动加强与辖区妇儿工委的协调沟通,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力度;要取得民政部门的配合,民政部门能严把结婚登记关,对无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结婚登记,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要取得财政部门的密切配合,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要取得人口计生部门、新闻单位的配合,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

  2、各婚检机构应当维护婚前医学检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其个人隐私以及知情权。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婚检当事人的检查结果。

  3、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资料管理与信息报送工作。

  (1)婚前医学检查资料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统计、汇总,按妇幼卫生年报表要求按时逐级上报,并做好信息反馈。婚检机构应建立“婚前医学检查登记本”、“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登记和咨询指导记录本”、“婚前保健业务学习、讨论记录本”等原始本册。婚前医学检查表应妥善保存,对个人隐私保密。

  (2)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信息月报制。各县(区)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免费婚检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市卫生局医政妇幼保健处,联系电话:3986757,电子邮箱:HYY0920@163.COM.

  附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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