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0年度南昌市财政局机关创业服务年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 责任部门 |
内部管理(70分) | 文件收发 | 10 | 办公室每天下午下班前查看各处室信箱领文情况,如出现滞留文件,视为未领文,在领文表上登记,每次扣1分;处室领文不签字的,(以当天领文表是否签字为依据)每次扣1分;办公室电话通知处室领取急件的,若发现未及时领取,在领文表上记录,每次扣1分;处室文件传阅未在2个工作日内归还办公室的,由办公室对照文件领取日期进行核查,发现有积压行为的,每次扣1分;以上扣完为止。(以上文件收发的时限按洪财办[2010]23号文件执行) | 办公室 |
文件办理 | 10 | 各类文件(征求意见函、领导批示件、批办文件、签批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发现未及时办理的,由办公室对照规定期限进行记录,每次扣1分;处室答复完毕征求意见函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号,发现已答复但未及时销号的,每次扣1分;办公室每周五发往各处室核对的未答复征求意见函,处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意见的,每次扣1分;以上扣完为止。(以上文件办理的时限按洪财办[2010]23号文件执行) | 办公室 |
会议组织 | 10 | 积极配合主办处室做好会议组织工作,无故缺席各类会议的,每人次扣1分;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要求,出现迟到早退的,每人次扣0.5分;参会人员严重影响会场秩序被局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以上扣完为止。(以上会议具体要求按洪财办[2010]23号文件要求执行) | 主办处室 |
资金拨付 | 20 | 严格按照洪财库【2010】19号文件考核财政资金拨付工作,监督处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查询资金拨付网上记录以及拨付依据上的原始时间凭证,每发现延迟一笔扣1分,扣完为止。 | 监督处 |
信息宣传 | 5 | 根据洪财办[2010]7号文件的要求,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1篇,每少1篇扣1分;每季度在局网站上稿信息不得少于3篇,每少1篇扣1分;每季度在《南昌财政信息》上稿不得少于1篇,每少1篇扣1分,以上扣完为止。(后两项考核安排在每季度终了的1、4、7、10月,其余月度不予考核) | 办公室 |
牵头事项 执行情况 | 15 | ①协办处室须认真配合局领导或主办处室完成交办的事项(如相关材料的报送等),每延误一次扣1分;②按时报送材料但不符合要求返回重报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③无正当原因主办处室未按时完成牵头工作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④主办处室向局考核办报送考核打分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附:牵头事项完成情况表) | ①②局领导、主办处室 ③局领导 ④考核办 |
执行力度(15分) | 分管领导评价 | 10 | 根据分管处室工作执行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按时保质完成月度调度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正当原因未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4分);按时保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无正当原因未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4分);办事不得力,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2分)。 | 分管领导 |
主要领导评价 | 5 | 根据处室工作执行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按时保质完成月度调度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正当原因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分);按时保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无正当原因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分);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工作的督促和落实(1分)。 | 主要领导 |
效能建设(15分) | 服务态度 | 10 | 认真做好财政服务工作。接到服务单位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 监察室 |
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 | 5 | 根据《关于加强创业服务年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洪财创[2010]3号)和《关于创业服务年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每月按时报送信息一篇,未按时报送信息扣1分。根据《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财创[2010]2号)和我局创业服务年活动五个方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每月按时按质完成效能办布置任务,不按时报送材料的每次扣1分,按时报送材料但不符合要求者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效能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