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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卫生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2、对各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见《2010年全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江西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标准》。

  五、督查方法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督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查相结合;

  (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听取汇报、看台帐和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2.查看相关文件;

  3.现场督查试点中心卫生院,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按50%比例抽查。安义县、青山湖区、湾里区试点中心卫生院全部督查。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听取汇报、看台帐和查资料等方式进行;

  2、采取随机方式抽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抽查五个承担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其中:城区抽查两个或三个社区服务中心、抽查三个或两个社区服务站;县区抽查两个或三个中心卫生院、抽查三个或两个一般卫生院。

  六、督查要求

  (一)请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卫生办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准备相关的文件和资金拨付凭证,整理归档、以备检查。

  (二)请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迎检准备,建好台帐并将迎检材料集中存放到各迎检点,分门别类、整理归档。

  (三)各督查小组督查人员按照督查方法认真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反馈。督查 工作结束后 , 各督查组以书面汇报形式,于8月 15日前向市局基层卫生管理处汇报 督查 结果,市卫生局将督查结果通报各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附件:南昌市卫生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督查时间和督查人员安排表

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南昌市卫生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督查时间和督查人员安排表

  督查组由南昌市卫生系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小组组成,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组长:唐旭平
  成员:曾学桦、陈宪生、李双玲、张小玲、潘景屏、彭军华、胡 伟、孙海国。
  第二组组长:胡芳芳
  成员:熊少云、章洪光、万保平、熊志伟、冯小武、朱 燕、周平良、许景薇、章 玲。
  第一组联系人:胡 伟,电话:13607915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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