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继续组织实施中央投资扶持建设的县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建设项目,完成省确定的经济薄弱地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和精神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改造任务;实施省对经济薄弱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装备扶持项目,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装备项目,改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条件,落实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财政扶持政策。
五、完善价格管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体方案,探索完善价格管理办法。采取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期实施的办法,选择合适时机,力争提高部分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注射、输液、护理、中医药等基础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手术等与成本差距较大的医疗服务价格。积极探索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革的政策措施,包括探索以按病种收付费为主要内容的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医院设立药事服务费探索研究,探索不同等级医院拉大服务价格差别的办法,总结我省无陪护理收费试点经验,形成调整基础等级护理价格与开展无陪护理收费试点相结合的机制。
六、完善大型医用设备规划管理,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扶持项目
围绕卫生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使用管理办法》,着手编制全省大型医用设备五年配置规划,提升医疗机构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采购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装备建设工作研究,开展基本常用设备协议供货专项采购工作,实施农村基层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设备扶持项目。
七、加强卫生专项资金监管,开展卫生总费用测算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监管,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研究。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开展卫生总费用测算,分析卫生总费用筹资水平、筹资结构和发展变化趋势,在争取卫生投入和合理配置资源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规范基建管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