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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2011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王晖任组长,市国土资源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市容管委、公安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四)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马新明任组长,市旅游局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政市容管委、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文物局)、运管处、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公安消防支队、布达拉宫广场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副市长龚会才任组长,市卫生局牵头,市市政市容管委、环保局、林业绿化局、水利局、工商局、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等部门和县(区)配合。

  三、工作重点

  坚持把整治"十乱"(乱摆摊、乱占道、乱倾倒、乱设点、乱搭建、乱开挖、乱挂晒、乱涂画、乱扔撒、乱排放)作为基本要求,在增添设施、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坚持把风貌塑造作为重要内容,在体现特色、提升水平上下功夫;坚持把典型引路作为有效手段,在示范带动、创先争优上下功夫;坚持把"八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进景点、进寺庙)活动作为有效措施,在提高"三率"(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增强素质上下功夫;坚持把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整治行动和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实现"四清五化"(清垃圾、清污泥、清柴堆、清路障,硬化、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作为重要抓手,在推进工作、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坚持把常态整治作为根本保障,在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十乱"整治,全面改善城乡环境。把"十乱"整治作为基本要求,深入整治城区"十乱"现象,抓好农村村容村貌整治,规范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管理,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推进整治工作从主次干道向背街小巷延伸,从中心片区向村庄、盲点、死角延伸。严格执行《拉萨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确保责任书签订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除盲点死角,逐步实现整治工作全覆盖、城乡环境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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