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司法厅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学习《律师法》、《公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体系,加大与弘扬社会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对在押罪犯和劳动教养人员,应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其教育改造的重要内容。监狱劳教系统、社区矫正等部门要组织在押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教育使其学法知法,自觉守法。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和巩固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要把《劳动法》和与回归社会接轨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服刑人员出监教育和劳教人员出所教育。

  四、完善激励机制,建立促使干警积极主动学法用法普法长效机制,调动干警学法用法积极性。积极探索和完善有效的普法激励机制,建立能充分调动干警学法积极性的长效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系统学法用法的系统性、专业性。对学法用法成绩突出或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单位在干部考核、工作考评中予以加分等奖励措施,全面提升本系统各项普法工作的水平,在全社会形成普法主管部门带头做好部门普法工作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将普法经费纳入公用经费预算,保证专款专用;要加强普法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挪用普法经费等行为。省厅法制宣传部门会同计财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普法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