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按照《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要求,落实我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物、保障制度改革。4月底前,各县(市、区)选择1个乡镇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6月中旬全面展开、8月1日前全面完成。8月中旬省、市医改办组织评估、10月底迎接国家医改办检查验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卫生局。)
(三)推进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
按照2011年省医改工作会议关于实施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安排部署,全力落实县域卫生资源一体化配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药品供应一体化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4月底前完成晋源区、清徐县、古交市、阳曲县县域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制定,7月底前基本完成。8月中旬市医改办进行检查验收,8月底接受省医改领导组检查评估。(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四)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及市县卫生数据交换平台、信息整合平台和各类共享数据库。发展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应用系统。(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2.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诊疗护理行为。建立门诊、住院、药品管理系统,医生工作站,检验、影像、心电等临床信息系统,提高医护人员工作效率。探索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协同诊断等协作机制。推进医院行政、人事、财务、后勤以及绩效等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为实现区域协同医疗和推行“就医一卡通”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3.实施“就医一卡通”工程。尽快制定“就医一卡通”实施方案和建设规划,实现全市城乡居民持卡就医、结算医疗费用、保存个人就医记录与居民健康档案相结合的看病就医电子化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4.建设居民自助检测“健康小屋”与乡镇卫生院及社区远程诊断系统。2011年建立自助健康体检小屋50个,三位一体远程诊断系统30套,远程心电系统100套,远程诊断与培训中心1所。(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