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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苏州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考评情况的通报

  三、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首责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综合部门(食安委)牵头作用,有效地整合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管理体制,努力实现环节监管无缝对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大对食品安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农村地区无证无照打击力度。近几年经济发展快,外来人员数量快速增加,食品的消耗量也急剧增加,各地区要加强对本区内监管对象相关资料的收集,摸清本底,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综合监管的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无盲区。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无证无照打击力度,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消除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还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推进检测资源整合,统一检测信息的发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办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依法、科学、规范、高效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的最终确立需要企业的自律,监管部门要引导企业建立相应的诚信机制,形成诚信企业受益,不诚信企业受责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自觉守法经营。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政府部门要大力宣传食品监管方面的新举措、新方法,使老百姓放心消费,及时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效,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倡导企业诚信经营。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政策、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希望各市、区在总结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基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破解监管难题、提高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努力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加富有成效,为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苏州“三区三城”建设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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