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台再生水利用法规;按不低于城市污水处理量30%的标准,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工程措施;出台鼓励优惠政策,发展再生水用户。
4.启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确保2012年6月底前建成我市污泥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达到1500吨/日,使污泥得到规范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建委、西安水务集团、市市政公用局、相关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主要任务: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在线安装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范工业企业污处设施运行管理,完成辖区违法违规企业关闭退出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50%
主要任务:加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能源供给与储备,加快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提升非化石能源结构比率。提供年度城市能源平衡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城投集团、市统计局、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主要任务:加强年检车辆的排气检测管理,规范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技术要求、数据报送工作,大力推进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化管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十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主要任务:10月底完成江村沟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深度处理扩建改造工程,使渗滤液达标排放。户县、蓝田县、高陵县、周至县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牵头单位:市市容园林局、西安水务集团、户县、蓝田县、高陵县、周至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十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主要任务:全面规范工业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引进或改造,不断拓宽固体废物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综合利用处置途径,巩固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主要任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与登记制度,严格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规范危废产生、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危险废物依法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