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法处置,稳妥缜密。由于金融市场具有特殊性,金融风险的扩散、蔓延往往十分迅速,对社会危害极大,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危及金融和社会稳定。因此,在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缜密的原则,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3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陕西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
1.4 适用范围
(1)国家处置国内重大金融突发事件时,涉及西安市的金融突发事件。
(2)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的危及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因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金融业务、非法股票发行转让、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以及其他金融诈骗等引起的其他严重危害宏观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4)需要通过跨部门、跨辖区协调才能解决的金融突发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在市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市金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总 指 挥: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应急办、市信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
特邀成员单位: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
指挥部成员单位可根据事件情况作适当调整(西安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框架图见附件1)。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市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确定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及分工;
(4)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应急措施;
(5)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调动部署有关力量,维护社会治安;
(6)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被关闭金融机构个人债权的甄别确认,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兑付和补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