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沿江北大道公交枢纽站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投字〔2010〕137号)
市市政控股公司:
报来《关于沿江北路公交枢纽站申请立项的请示》(洪市政公用投字[2010]18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条件,更好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洪府厅抄字[2010]400号抄告单文件精神,同意建设沿江北大道公交枢纽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沿江北大道以东、东湖区检察院南侧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用地约9亩,总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停放50辆公交车;建设内容包括保养场的生产性建筑、停车场和保养场的生活性、办公性建筑及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