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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北京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年北京科技周活动的通知
(京政办函〔2011〕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11年北京科技周(以下简称科技周)活动将于5月14日至20日举办。本届科技周活动的主题为“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让生活更美好”。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周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深入开展科技周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技周主题,积极组织和参与科技周活动。要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大力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要求,以展示科技北京建设成就、促进创新文化建设、宣传防灾减灾和低碳环保科普知识、提高市民节能减排意识等内容为重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推动《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深入实施,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营造良好氛围,迎接建党90周年。
  二、发挥科普资源优势,面向基层、确保实效。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科普资源优势,搭建社会化科普工作平台,发挥全国及本市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好科技周主题科普活动,让更多市民参与科技周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创新科普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讲求实效,办出特色。要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科技场馆、企业、社会组织的科普功能,集中向公众开放。要团结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周活动,不断提高科技周活动水平。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成立2011年北京科技周组委会,苟仲文副市长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各区县政府要成立本区县科技周领导机构,制定区县科技周总体方案,组织举办相应主题活动。要高度重视科技周安全工作,各项群众性科普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申请报批。各主办、承办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
  四、加强科技周活动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做好科技周宣传工作,要通过电
  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多层次地倡导低碳生活,反映科技惠及民生的生动实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中央在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联系,积极争取中央单位的支持,提高活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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