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单和服务包(2010年版)》的通知


  服务项目(六):儿童保健项目信息管理

  1、服务对象

  0~6岁儿童。

  2、服务内容

  (1)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和儿童保健基本情况。

  (2)设立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基本台帐、个案登记表和报表。指导所负责的托幼机构规范设立儿童保健工作基本台账、个案登记和报表,收集辖区所有托幼机构儿童保健情况;整理上报儿童保健报表。信息管理表单目录按广州市规定的有关妇幼保健表册、报表要求。

  3、考核指标与目标

  (1)0~36个月散居儿童建档率=0~36个月散居儿童建档人数/年度辖区内0~36个月儿童数×100%。目标:100%。

  (2)报表上报及时性,各类报表无迟报、漏报。

  (3)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按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收集与填写,无缺项、无弄虚作假。

  四、妇女保健项目服务包

  服务项目(七):免费婚检宣传和新婚保健指导

  1、服务对象

  常住欲婚青年与新婚夫妇。

  2、服务内容

  (1)免费婚检宣教:利用宣传栏、海报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群众中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宣传,派发免费婚检宣传资料,督促和指导欲婚男女青年进行婚检。

  (2)掌握新婚妇女名单:每季度与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等沟通,建立辖区内所有新婚妇女名册,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婚妇女情况。

  (3)新婚随访:在掌握新婚妇女名册后的半年内,对每名妇女进行婚后随访1次,了解家庭生育计划,督促其进行孕前保健服务。对于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病等基础疾病的妇女,将其纳入重点随访人群,增加随访次数,指导其计划怀孕前到助产机构进行健康评估。

  (4)围婚期保健咨询指导:通过婚后随访、新婚学校、个体咨询等形式开展新婚期避孕、心理保健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指导服务,指导在计划怀孕前3个月服用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

  3、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

  (1)社区新婚妇女名册齐备,有随访记录。

  (2)社区人群免费婚检知晓率=被调查者中正确回答规定问题的人数/调查人数×100%。目标:≥80%。

  服务项目(八):孕产妇健康管理

  1、服务对象

  常住孕产妇。

  2、服务内容

  (1)孕早期建册:为孕12周前的孕妇建立《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孕管册》)和《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要求如下:

  ①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体重、身高、血压)、妇科检查、血常规检查及HIV抗体检测等。

  ②孕早期保健指导: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指导妇女在怀孕的前3个月内服用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畸形。

  ③高危初筛:按照《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对每一位孕妇进行高危妊娠初筛,对初筛高危的孕妇建立专档,并按要求指导转诊,并在1个月内随访转诊结果。

  ④填写表册: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及《孕管册》,督促及指导孕妇孕16周起到有资质的助产机构接受规范的产前保健。

  (2)产前随访:孕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①了解产检情况:通过随访了解孕妇近期产检情况,包括产检次数、时间、地点和宫高、腹围、血压等产检结果,并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做好记录。

  ②孕期健康宣教: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督促孕妇按医嘱定期到有资质的助产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③孕期保健指导: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④就医或转诊指导: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指导就医或转诊。

  (3)产后访视:在接近孕妇预产期时主动与孕妇联系,得到产妇分娩的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进行产后访视(与新生儿访视同步),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①一般体检: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②产褥期保健指导:对康复异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

  ③及时指导转诊: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

  (4)产后42天健康检查:督促产妇在产后42天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随访登记结果。

  3、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

  (1)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目标:2010年达80%以上,2011年及以后≥95%。

  (2)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目标:2010年达70%以上,2011年80%以上,2012年及以后达95%以上。

  (3)高危妊娠追踪随访及结案率=有追踪随访和结案的个案/筛查出的高危妊娠数。目标:≥90%

  (4)住院分娩率=辖区内住院分娩活产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目标:≥98%。

  (5)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接受过1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活产数×100%。目标:≥95%。

  服务项目(九):妇女保健项目信息管理

  1、服务对象

  常住妇女。

  2、服务内容

  (1)建立基本台帐:与社区居(村)委会、厂企、公安、计生、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建立基本台帐,动态掌握辖区各期妇女(含流动人口)基本情况,重点是新婚期、孕产期及育龄妇女名单等。

  (2)信息收集上报:按要求设立和填写有关登记台账、表卡,及时收集、汇总和统计各项数据,整理上报有关工作报表和出生、孕产妇死亡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