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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卫生系统2010年宣传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健康城市建设。主要宣传开展建设健康城市十年来所取得的成效和实施“健康促进百千万工程”和健康主体公园建设项目的作用,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六)医院管理年活动。围绕开展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的主题活动,宣传强化管理意识、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规范诊疗秩序、提升服务效率、保障医疗安全和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及减轻患者负担的惠民济民措施和成效。
  (七)卫生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工作,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的知识,增强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学法、知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
  (八)行风政风建设成果。大力宣传服务企业五个一工程好的成效和“廉医、诚信、为民”的医德医风标兵等先进事迹及严格执行“三条禁令”,构建卫生行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成果。
  (九)先进医学技术和优秀人才典型。重点宣传苏州医学科技的最新技术和成果,宣传医学领军人才、重点学科人才等先进人物,引导公众正确看待医学科学,营造尊重医学、尊重卫生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充分运用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江南时报和电视台、广播电台合办的卫生专版及专题栏目,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中,为百姓和患者开展优质服务的新措施、新项目,力争卫生行业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苏州市公共卫生文明测评指数平均达到80分以上,实现三年内创建苏州市文明行业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归口管理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健全突发事件发布、重点活动报道等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市卫生局宣传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卫生宣传工作。各市、区卫生局和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宣传工作部门,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宣传工作的组织策划。
  (二)加强重大新闻和突发事件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苏大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挑选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具有一定新闻发布能力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主要组织实施本地区、本单位重大新闻的信息发布工作。
  (三)规范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制度。凡发生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纠纷等,应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主动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确保宣传报道的客观公正性,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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