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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六、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1、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项目的资金来源证明,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货款协议、企业的银行存款证明
  7、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附件3:
  2011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情况表  
  项目编号: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一、企业基本情况

所有制形式

 

职工人数

 

银行信用等级

 

长期贷款余额(万元)

 

研发投入比(%)

 

资产负债率(%)

 

企业总资产(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利润(万元)

税收(万元)

出口创汇(万美元)

2008

 

 

 

 

2009

 

 

 

 

2010

 

 

 

 

二、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建设地点

 

项目类别

 

项目建设起止年月

 

项目核准/备案文号

 

开工状态

 

项目形象进度(%)

 

土地审批文号

 

项目性质

 

财务已付金额(万元)

 

环评审批文号

 

申请资金类别

 

银行贷款(万元)

 

银行贷款承诺函号

 

总投资(万元)

 

自有资金(万元)

 

城市规划文号

 

建设投资(万元)

 

其他资金(万元)

 

节能评估报告

 

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三、建成后预计效果

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新增利润(万元)

 

新增税收(万元)

 

新增出口创汇(万美元)

 

新增就业(人)

 

四、项目内容

技术来源

 

产品技术水平

 

建设规模

 

设备来源

 

项目建设内容

 

五、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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