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检查阶段(5月1~10日)
5月10前,市卫生局完成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的督查;各县(市)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拉网式监督检查。
(三)抽查阶段(5月10~20日)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60%的县(区)进行抽查。
(四)检查总结阶段(5月20~28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拉网检查情况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将根据上报材料进行总结,并于5月28日前报省卫生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研究制定相应督查方案,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解决医疗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落实责任,及时汇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实行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逐级报告。
(三)加强协作,责任追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时,应加强与各级环保、公安、安监、宣传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医疗废物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行为;对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对触犯
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医政科教处: 李青青
联系方式:81822090(含传真)
电子邮箱:wsj.yzkj@163.com。
附件:
无锡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方佩英
副组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杭兰生
组 员:市卫生局医政科教处处长 胡建伟
市卫生局法监处副处长 秦向阳
市卫生局医政科教处副处长 王 炎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童伟
市卫生局医政科教处科员 李青青
江阴市卫生局副局长 钱大雁
宜兴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