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县林业局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12、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组织开展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解决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低效浪费等突出问题,坚决制止在村庄整治中不顾条件大拆大建行为。切实纠正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机具推广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坚决纠正在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
责任领导:副县长 张家文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物价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
13、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抓好任务落实。县纪检监察部门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14、加强工作指导。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类型农村的情况和特点,分别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要积极开展经验宣传交流、示范点创建等活动。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推进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5、加强协调沟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工作协作机制,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监督检查活动。
附件: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
2011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计表(一)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内 容
| 项 目
| 乡镇
| 村
| 合计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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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 培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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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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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 廉政谈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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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诫勉谈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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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勤廉双述
| 勤廉双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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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村民评议村干部
| 评议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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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 审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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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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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务监督机构
| 建立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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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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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便民服务机构
| 建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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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年度新增建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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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 实行代理的村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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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其中实行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的村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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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
| 实行的村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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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本年度新增实行的村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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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务公开
| 实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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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 查处案件数
| | | | |
查处案件数增减比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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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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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增减比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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