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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林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林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林业信息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目标考核和工作要求,经厅领导同意,决定自2011年1月起,调整优化信息职责分工和报送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厅办公室继续统筹协调全厅信息工作,同时具体负责采编重要政务信息,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纸质信息刊物报送(刊物信息专报领导参阅);省林业宣传中心负责林业厅门户网站信息采编和向国林局门户网站报送信息。调整和优化政务信息记分考核办法,加大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局纸质刊物采用的政务信息分值,省厅、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采用的信息继续纳入目标考核内容,统一计入厅办公室信息双月通报范围。
  二、报送渠道
  自2011年1月1日起,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政务信息统一报送至邮箱xxbs#scly.gov.cn(#换成@),原则上不再以其他方式报送,通过邮箱报送的信息作为信息统计的主要依据。重要政务信息需要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纸质信息刊物报送的,可在通过邮箱报送的同时,向厅办公室报送。厅办公室联系人:贺捷,联系电话:83364169;宣传中心联系人:张珩,联系电话:83364145。
  三、报送要求
  (一)加强信息报送保密审核,涉密信息请直接与信息工作人员联系,不得直接通过邮箱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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