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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


  分管领导:冯士超

  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36.推进主城区菜市场项目建设,消除中营、南门、运河路、天和星城、李家大山和山巷6个露天菜场,新建凤凰家园、象山花园、新城市花园等9个新建小区配套菜市场,升级改造太古山、桃花坞、滨东等7个市内菜市场。

  分管领导:陈建设

  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丹徒区政府、京口区政府、润州区政府、城投公司、交投公司、水投公司

  37.加快各辖市城区、11个新市镇和50个新社区建设,推进“万顷良田”试点工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分管领导:陈杰、曹当凌

  责任部门: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委

  (六)突出环保优先,加强生态市建设

  38.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继续实施好“青山绿水”行动计划,加快云台山、宝盖山、黄鹤山等山体整治,古运河中段风光带基本形成,绿化造林5万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2%。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的监管。

  分管领导:陈杰、曹当凌

  责任部门: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局、市农委

  (2)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地。

  分管领导:陈照煌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3)防治工业废气污染、餐饮业油烟污染、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和工地扬尘污染,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分管领导:陈照煌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39.继续深化国家生态市创建,丹阳、句容、扬中和丹徒创成国家生态县,全市力争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

  分管领导:陈照煌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40.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环保执法,铁腕治污、铁面执法,坚决打击非法排污。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月度环境状况公示制度。

  分管领导:陈照煌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4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分管领导:陈杰

  责任部门:市国土局

  42.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新建4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

  分管领导:冯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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