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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精神,加强对我省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决定,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组  长:徐景颜   厅长

  副组长:邵清纯   副厅长

  张庆坤   副厅长

  成  员:宫志强   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孔庆友   厅矿产开发处处长

  赵培金   厅办公室主任

  刘洪磊   厅调控处处长

  李金良   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潘光明   厅规划处处长

  王桂松   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李  峰   厅地籍管理处处长

  李勇普   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王光信   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刘祥元   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张万生   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制定全省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指标标准体系;指导各地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实施模范县(市)评选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主 任:张庆坤 副厅长

  副主任:宫志强 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孔庆友 厅矿产开发处处长

  土地资源组成员:

  徐 勇 厅土地利用处调研员

  吕树建 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安东 厅调控处副处长

  郝春华 厅规划处副处长

  许鲁平 厅耕地保护处调研员

  赵维宝 厅执法监察局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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