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与考核纪律
省厅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粮油高产创建的考核工作由省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棉花高产创建的考核工作由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负责。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表
山东省粮棉油高产创建工作考核评价表
评 价 指 标
| 考 核 内 容
| 计分
| 评 分 标 准
| 评分
|
产量指标
(30分)
| 十亩高产攻关田产量水平
| 6
| 亩产达到任务指标的得6分;亩产低于任务指标5%以内的扣2分,亩产低于任务指标5%-10%的扣4分;亩产低于任务指标10%-15%的扣5分;亩产低于任务指标15%的不得分(重大自然灾害除外)。弄虚作假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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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亩高产示范方产量水平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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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高产示范片产量水平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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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带动田的产量水平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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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种和新技术试验、展示田建立情况
| 6
| 未建立新品种和新技术试验、展示田的缺一项扣3分;建立了试验、展示田,但水平不高、效果较差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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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规范
(10分)
| 万亩示范片标牌竖立情况
| 6
| 竖立移动标牌的扣3分;未竖立标牌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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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形式和内容规范
| 4
| 标牌形式和内容不规范的每一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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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措
施
(60分)
| 组织领导
(6分)
| 政府(部门)文件
| 2
| 以政府正式文件下发到各级部门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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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协调工作开展
| 3
|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不得分;成立领导小组,但没有协调开展工作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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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有批示、意见
| 1
| 没有相关文件等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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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
(6分)
| 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并进行生产指导
| 1
| 未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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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片落实情况
| 2
| 未落实示范片并建立农户花名册的扣1分;没有方位图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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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情况
| 2
| 人员落实每缺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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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印发实施方案
| 1
| 未实施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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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落实
(8分)
| 编制高产栽培技术操作规程
| 2
| 未制定详细的技术规程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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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培训
| 2
| 组织培训至少一次,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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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观摩
| 2
| 组织现场观摩至少一次,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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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户接受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情况
| 2
| 接受培训指导,并有技术手册、明白纸等材料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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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服务(6分)
| 建立多元化推广服务
| 2
| 与科研教学、企业、合作社等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并有制度或合同的得1分;充分利用现代化等多种手段开展专业化服务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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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片实施“五统一”情况
| 2
| 实行“五统一”程度达到95%以上得2分,未达到95%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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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家包片制度
| 2
| 未建立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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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宣传
(6分)
| 宣传报道
| 4
| 宣传报道要有完善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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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专业网站投稿
| 2
| 没有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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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建立
(10分)
| 专人负责档案
| 2
| 没有专人负责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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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建立
| 4
| 有关文件、方案、培训资料、测产报告、总结等缺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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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记录
| 2
| 有工作记录但田间记录不详细的扣1分。没有工作记录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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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高产创建(棉花生产信息)平台任务
| 2
| 未按时完成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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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10分)
| 专款专用,建立经费使用单独台帐
| 4
| 未按要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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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符合重点扶持要求
| 4
| 未按要求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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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当地财政支持
| 2
| 未争取到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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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上报
(8分)
| 分作物工作总结
| 3
| 缺少一种作物总结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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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高产创建工作总结
| 2
| 未进行全年总结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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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上报
| 3
| 不按要求及时上报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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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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