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国土资源局:指导下属局及时确定项目用地补偿标准;督促并协助沿线各地加快做好建设用地的报批工作。
(四)市劳动保障局:配合处理征地安置补助,及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劳资纠纷。
(五)市经信局: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海丰分输站申报审批工作。
(六)市住建局:指导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方案和工程施工报建工作。
(七)市环保局: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环保报批、验收工作。
(八)市林业局:指导沿线各地林业部门做好林地使用、林业采伐、自然保护区等审批工作。
(九)市规划局:指导沿线各地规划部门做好项目路由走向规划工作。
(十)市安监局:指导和监督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十一)市交通局、公路局、水务局、高速公路路政、铁路办、供电局及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做好公路、铁路、高速公路、河流、水利、电力、通信等设施与本工程路由规划的衔接;做好管线相关穿跨越的审批工作。
(十二)建设单位:负责整个工程的建设实施工作,及时支付工程用地作物和建筑物拆迁补偿款和协调工作经费,配合领导小组做好其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项目各项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情况报告。在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汕尾段建设期间,沿线各县(市、区)、建设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坚持做到“四个一”:每天一次工作联系,每周一次进度快报,每月一次进度报告,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情况及难点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二期工程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需各级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相关工作,有关部门和沿线县(市、区)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成员单位要及时落实人员,精心组织、统一安排、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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