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市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组织申报国外贷款建设项目并监督其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工作。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做好相关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解决交通运输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以及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六)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发展。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九)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