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健全义务教育贫困学生救助体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完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建立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7.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每年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指导学校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科学规划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学校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研究制定《山东省校园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
(六)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1.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特殊教育事业专项投入,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实施残疾儿童免费学前教育和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对偏远农村地区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交通费用补助。
2.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等形式为补充的办学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完善高等学校招收残疾考生政策,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培训。
3.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学校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积极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加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实现教育与康复训练的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劳动技术和职业教育,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加快特殊教育信息化,提高残疾学生综合素质。
4.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学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根据随班就读需要,合理配备巡回指导教师或辅导教师。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教师资格标准,实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和综合性院校设置特殊教育专业,各级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必修课程。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将在职教师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开发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课程与教材。切实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按中央规定提高特殊教育岗位补助津贴,在优秀教师表彰中提高特教教师比例,鼓励教师终身从事特殊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