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农村社区市场化服务体系。完善规划,制定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业务。通过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进社区兴办便民超市、农资供应、农机维修、邮政通讯、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对开办商业性服务项目的,社区要积极提供平台,创造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4)提高农村社区服务水平。制定农村社区工作规范,明确农村社区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推动农村社区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进。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服务方式,提倡固定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定时服务与预约服务相结合。大力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网络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4.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1)加大对农村社区建设投入。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政策,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增加对农村社区建设投入。
(2)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要在职权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有重点、“捆绑式”向农村社区建设倾斜。在涉农政策方面,建设、规划、土地、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农村社区建设创造条件。帮扶单位要在财力、物力上对所帮扶农村社区给予对口帮扶和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资金、设备、技术、信息等方式支持农村社区建设。积极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等方式兴办农村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建立以农村社区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以各级涉农资金、单位帮扶资金投入为辅,以居民自愿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统筹整合、科学配置各类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提高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集约化利用。本着先急后缓原则,从社区建设最急需的项目入手,合理安排资金投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和着眼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资金投入的前瞻性、方向性和引导性作用,为农村社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在成立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市、县、乡镇(办)三级成立专门的社区建设指挥部,整合协调各相关部门职能、资金、政策、人员等,实现对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组织选举的统一领导、部署和支持,确保全市社区建设和基层工作的科学性和长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