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明确要求,认真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2010年以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办法,为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因此,各区、县(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政策,抓好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农民自愿筹资筹劳,防止乱摊派。充分发挥联席会的协调议事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分口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市)财政、农经部门要加强相应机构和人员配备,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2.严格执行筹资筹劳规定。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筹资筹劳政策,坚持村民自愿、筹补结合、民主决策、规范议事的原则,正确引导农民出资出劳,严禁加重农民负担,严防将一事一议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借口,产生新的村级债务。筹资,每年每人不得超过本区、县(市)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以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的1%;筹劳,每年每个劳动力(男18至55周岁,女18至50周岁)不得超过10个标准工日。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乡镇村会计委托代理办要管好用好一事一议项目的各级、各类资金,设立“一事一议项目”专户,并按村按项目实行专账核算、报账制管理。村民筹资、村集体资金投入、社会捐赠、财政奖补等资金都要及时转入乡镇村会计委托代理办“一事一议项目”专户,并按照先议事、后筹资筹劳,再按进度采取建补并行的方式兑现奖补资金,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平调、挪用、挤占筹集的资金、劳务和财政奖补资金。
4.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村“两委”班子是项目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区县(市)、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和市农垦总公司要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政府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要由区、县(市)专业部门或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实行全程跟踪监理。项目检查验收实行分级验收制,乡级自查初验,区、县(市)全面验收。
5.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各区、 县 (市) 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有关制度、办法等向社会和农民公开,村民委员会要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内容、筹资筹劳数量、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等进行公示,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