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园区分类。市级园区分为“重点园区”、“提升园区”和新建园区三类:
市级“重点园区”从全市70个园区中筛选,要求规划好、规模大、投资多、标准高、产业强、特色明、潜力大,特别是现代农业生产功能强大,地方政府有配套扶持政策。园区规划面积800亩以上,核心区土地流转300亩以上,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在150万元以上,能够体现“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力”的园区水平。2011年建设内容丰富、创意新、工程量大,其中农业生产相关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
提升园区从2010年已建园区中筛选,园区规划面积在300亩以上,核心区土地流转200亩以上, 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当投资1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相关项目投资60万元以上。
新建园区从全市县(市、区)级园区中筛选,要求总体规划好,有一定的建设基础,生产功能强,有生活和生态功能拓展空间,园区规划面积在500亩以上,核心区土地流转面积200亩以上,农业生产面积达到400亩以上,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200万元以上,其中农业相关项目投资120万元以上。
三、申报程序和方式
1、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向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申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不得越级申报。
2、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都市农业县级项目库,然后从项目库中筛选重点园区、提升园区和新建园区,联合行文后向市农业局、财政局推荐。
3、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市)推荐情况,健全完善都市农业园区市级项目库。
4、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市级项目库中的都市农业园区进行评审,确定年度建设园区。通过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市级重点园区。竞争立项采用材料评审和现场陈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陈述采用多媒体形式。
5、鼓励各地建立乡镇、区(市)级后备园区,先行建设,条件成熟时申报推荐市级园区。
四、申报数量
1、重点园区: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市中区推荐各不超过6处,槐荫区、天桥区推荐各不超过4处,市直、济阳县、历下区、高新区各推荐1处。
2、新建园区: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推荐各不超过8处,市中区推荐不超过5个,槐荫区、天桥区推荐各不超过3处,高新区、历下区各推荐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