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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畜牧兽医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201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济南市农业局、济南市畜牧兽医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201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各有关县(市)区农机局、农业(农发)局、畜牧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消除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交通安全隐患,2010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扶持。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资金规模
  2010年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重点安排在济南国际机场、主要高速公路两侧及济南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市里将根据各县(市)区重点区域内玉米种植面积、所报实施方案及2009年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使用情况确定各县(市)区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扶持资金规模。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鉴于今年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只安排秸秆青贮、秸秆反应堆、秸秆收贮站、秸秆企业奖励,未安排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和保护性耕作,因此2010年市秸秆综合利用资金,主要用于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暨保护性耕作,补贴标准不超过20元/亩,其它利用项目参照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标准执行。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各有关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与财政部门一起会同相关的业务部门,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采取由村(或农户)自愿申请报名,填写《济南市2010年农户申请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登记明细表》(见附件1),以乡镇为单位,分别报送县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和财政部门。9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联合将实施方案及汇总表(附件4)报市农业局6份(其中市农业局2份、市财政局2份、市畜牧兽医局2份)。其余申报材料待资金额度下达后再上报市农业局。申报文件要附《201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济南市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和项目区示意图(要标明所处高速公路等重要区域的位置),《2010年农户申请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登记表》(见附件3)、《济南市2010年农户申请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登记明细表》(见附件1)(此表只需报送电子版)。市农业、财政部门对县(市、区)联合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汇总,确定拟扶持项目和资金额度。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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