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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6、推进横琴新区土地管理体制建设和开发利用。优化横琴新区土地利用结构,改革土地管理方式,创新土地管理机制,理顺横琴新区土地管理机构体制,为横琴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提供用地保障。(横琴新区规划国土局负责)

  二、推进“三旧”改造,提升宜居城市水平

  7、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配套政策。及时梳理归纳“三旧”改造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方案,完善和细化“三旧”改造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改造模式,优化审批流程,为“三旧”改造的全面推广做好政策保障,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三旧”办负责,法规科、土地利用科、各分局配合)

  8、集中力量推进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坚持以项目为载体,突出抓好拱北、吉大、香洲片区城市综合体示范项目建设,点面结合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尽快在全市范围内铺开。(“三旧”办负责,土地利用科、各分局配合)

  9、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作。统筹推进、综合布局,突出“三旧”改造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益。会同检察、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三旧”改造实行全程监管,加大阳光操作力度,确保实现“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纪检组、“三旧”办负责)

  三、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0、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调控。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布局,发挥土地利用规划的统筹和管控作用。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高效使用年度计划指标。(规保科负责,土地利用科、各分局配合)

  11、探索建立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研究制订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构建控制单位新增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入、本地生产总值增长等约束性指标体系,控制投资项目用地规模;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强化批后动态全程监管,督促项目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竣工投产,从源头上避免土地闲置。(土地利用科负责,各分局配合)

  12、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提高闲置土地保有成本和责任风险,及时处置闲置土地;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科负责,地籍科、法规科、各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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