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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教育工委、济南市教育局关于二〇一〇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网络建设。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建设与市纪委反腐倡廉网络系统对接,并贯通县(市)、区和学校(事业单位)的反腐倡廉网络系统。依托市教育局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专栏,建立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一网式、全天候的网上公开服务,完善网络舆情、信访举报和热点问题的监督等纪检监察业务。健全网络举报和舆情处置受理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解决并公布信息。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对各单位提出和重申以下分工:

  1.结合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室,协办部门:组织处、机关党委)

  2.完善决策程序、决策评价、民主监督、办事公开等制度,推进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室,协办部门:组织处、教育工会)

  3.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机制,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牵头部门:教育工会,协办部门:纪工委监察室)

  4.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室,协办部门:组织处)

  5.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财务管理制度,防止人、财、物管理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室,协办部门:组织处、财务处)

  6.完善公务消费领域的管理制度,压缩行政经费,制止铺张浪费、奢侈腐败现象。(牵头部门:办公室,协办部门:财务处、纪工委监察室)

  7.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坚持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牵头部门:组织处,协办部门:纪工委监察室)

  8.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部门:纪工委,协办部门:组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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