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责分工
(一)各区区委、区政府要切实负起建设管理责任,按照向市委、市政府的承诺,做好辖区内各种蔬菜流通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要制订扶持政策,加大对社区便利店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商务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做好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布局,积极推进现有农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出台早餐经营龙头企业餐车经营管理办法;会同市社局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评选优秀示范企业。
(三)城管部门负责蔬菜便利店、蔬菜早市的规划和建设工作,要会同市商务局做好早餐车的布点和管理,会同市园林局等部门做好早餐、蔬菜流通企业在公园的布点工作;组织开展社区“两店”管理达标升级活动。
(四)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的支持政策,要做好有关政策扶持资金的拨付工作。
(五)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日常监管,协调解决社区便利店办理营业执照问题。
(六)规划部门负责社区便利店建设选址工作,要制订市民公益性项目规划管理办法,为社区便利店发放专用规划许可证,新建社区要把社区便利店建设纳入建设规划;落实农贸市场“拆一补一”政策。
(七)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为社区便利店发放专用土地使用证。
(八)农业部门负责蔬菜等农产品农药和添加剂残留情况检测。
(九)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十)园林部门要配合市城管部门做好蔬菜早市及便利店在公园的布点和设置工作。
(十一)税务部门负责制订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税收扶持相关政策。
(十二)交通及公安部门负责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十三)人社部门负责安排创业小额贷款,解决大学生创业和“4050”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为做好蔬菜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全心、副市长薛云伟任副组长的郑州市便民快餐店和社区蔬菜便利店建设领导小组(郑办文〔2010〕59号)。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加强人员力量,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督导,确保质量。五个督导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农委)要按照要求,扎实做好各区蔬菜流通体系建设的督导工作,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
(三)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附件:1.郑州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方案
2.郑州市社区便利店建设工作方案
3.郑州市蔬菜早市建设工作方案
4.郑州市农超对接、农贸对接建设工作方案
5.郑州市蔬菜市场供应应急储备工作方案
6.郑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附件1
郑州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水平,加强蔬菜市场供应,为市民营造方便安全的消费环境,现就我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11年底,在全市新建2-3家蔬菜批发市场;支持2-3家蔬菜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市内各区按照上报的建设计划新建农贸市场15家;完成城区三环内现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
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