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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为广大市民学法用法和提高法律素质服务,为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服务,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服务。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按照中心工作要求,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需求为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使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参与法制宣传教育事业的合力,推动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设。

  --坚持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探索工作规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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