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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提高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推进多样化选修课程建设,提高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实施效益。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力。建立和完善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关注学生差异和优势潜能,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发展。全面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增加反馈、指导和服务功能。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有机结合,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升学、就业、生活和行为等多方面指导。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坚持优质发展和多样发展相结合,促进办学形式多样化,探索完善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帮扶制度。引导民办普通高中走特色发展道路,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科技馆、博物馆等教育资源,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与实践基地。鼓励普通高中通过富有特色的课程建设、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及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形成各自办学特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开设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与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共享教育资源,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到2015年,建成100个左右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项目。
  四、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探索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衔接,逐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升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的制度,积极组织动员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及企业员工、农民工和现役、复转军人等接受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参与企业职工培训、再就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各类职业技术培训,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组织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海洋产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建立30个应用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15个高职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实现高职院校年培训规模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到2015年,形成中职与高职贯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和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加强行业和区域职教集团建设,实行任务驱动、项目带动的工作机制,促进职教集团的有效运作和功能发挥。支持有关部门、行业和社会组织办好职业院校,鼓励大型企业(集团)举办培训机构,承担专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乡镇、军营、社区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组织泉州市和晋江市开展区域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17个县(市、区)开展职业教育专项改革试点及70所中职学校专业规范化建设、专业改革和课程改革试点,8所中职学校与6所高职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支持和指导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教园区建设。
  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强化城乡、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对不达标学校限期整改或合并、迁建,到2015年力争全部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12年50%县级职教中心实现标准化,到2015年75%实现标准化。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到2012年各设区市基本建成20个区域公共实训基地,省直有关部门建设好10个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积极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改革创新重点专业,到2012年,建设2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提升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能力,到2012年完成全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发30个以上仿真实训软件;到2015年,完成主干专业仿真实训软件省级资源库建设,基本实现教学与管理信息化。
  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围绕产业优化升级和十大新增长区域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引导职业院校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扩大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到2015年,职业院校紧缺人才领域相关专业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保持在70%以上。建立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课程设置、办学质量评估的制度。完善三级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制度。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鼓励毕业生获取多种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持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工程”,到2015年,建设6所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9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10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开发200门校企合作特色课程、260部教材。实施卓越技师教育培养计划,推动高职院校逐步建立校企“双主体”共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模式,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在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项目教学、任务驱动教学、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
  五、高等教育
  稳步发展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以突出办学特色为指向,推动各类人才培养规模、层次、结构协调发展。制定“十二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立高等学校,个别因产业发展急需新设高校需经广泛科学论证,并报省政府研究。适度发展本科教育,重点扩大新建本科院校本科教育规模,到2015年,校均规模达1.5万人以上;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重点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占硕士研究生的比例接近或达到50%;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重点扩大职业技术培训规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2倍,省级示范高职院校达到1.5倍。
  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推进厦门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建设,建成10个左右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产出一批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对国家和福建的贡献度显著提高,基本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推进福州大学“211工程”建设,努力在增列国家重点学科、获得国家重大科技奖和培养引进一流人才上取得新突破,争取综合实力进入国内省属“211工程”高等学校先进行列。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充分发挥办学特色,建设一批“特色重点学科”,争取一批学科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力争部分学科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办学水平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支持新建本科院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力争2-3所建成全国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围绕科技发展战略和学科前沿,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推动高等学校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深入实施“福建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组织实施“福建省一般本科院校办学水平提升计划”,建设一批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创新人才培养制度,在高等学校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本科学生导师制和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推进高校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进一步推进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实现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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