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委托管理工作绩效评估
第三轮委托管理工作两年期满,市教委将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逐校开展委托管理工作绩效评估验收。对开展委托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与学校(机构)予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受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委托管理作为本区县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重要举措予以推进,对本区委托管理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实施。要关注委托管理工作的具体进程,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搭建交流平台,确保委托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支援学校(机构)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集全市之力,推进郊区学校建设”的精神,对支援学校(机构)常驻受援学校人员提供经费支持和政策倾斜,对支援学校(机构)开展托管工作提供相关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
(二)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
受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受援学校性质和体制不变,支援学校(机构)享有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经与支援学校(机构)平等协商,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签订协议后,受援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的管理责任交予支援学校(机构)。支援学校(机构)要切实承担起受援学校的管理责任,向受援学校派驻具备资质的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从学校管理、教师队伍、课程教学、学生发展、校园文化等各个方面推进受援学校的内涵建设。
(三)强化服务,加大支持力度
在委托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市教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向各郊区县教育局提供专业评估和技术支持,指导托管工作沙龙定期开展工作,开展委托管理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定期听取区县托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帮助区县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附件:
1.上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支援学校资质审核表
2.上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支援机构资质审核表
3.上海市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委托管理受援学校初态情况陈述要点
4.第三轮郊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关系资质审核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
上海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支援学校资质审核表
区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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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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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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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人
代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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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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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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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质认定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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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品牌与优质资源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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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团队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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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团队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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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可供借鉴的办学特色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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