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豫工信〔2010〕209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2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化工(含医药,下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防止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抓好宣传
《意见》是对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出台的重要性文件,是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的具体措施,也是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指导化工行业安全发展,促进我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将发挥重要作用。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性,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任务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职责,要积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提升化工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三、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主体责任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要结合《意见》精神,指导辖区内的化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要详细掌握了解,掌握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改造的具体情况。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排查工作机制,掌握安全生产标准,确保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
四、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