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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转发河南省2011年推进物流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加快物流信息服务和标准化体系建设。1.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积极研究郑州市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运营机制、投融资机制、配套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托中电科集团二十七所等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物联网研发和推广运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信委、有关县(市、区)政府配合)2.建立完善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运输、仓储、装卸、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改造,逐步统一物流信息交换标准。重点选择一批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对标准化示范企业和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市质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物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用地、产业政策、综合交通、管理体制等重大问题。制定物流业发展考核办法,把现代物流业发展纳入考核范围,细化部门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对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由市政府通报年度考核情况。建立完善全社会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完善联网直报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统计局、交通委、商务局、工信委、国资委、邮政局、工商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抓好规划衔接实施。按照《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和郑州国际物流中心战略规划,加强省、市各类综合和专项规划的对接,确保将符合物流规划的重点项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尽快完成新加坡国际物流产业园控制性详规编制。建立重大项目筛选审查制度,对新建物流园区的专项规划、功能布局、入驻条件、基础设施用地比例等进行统一审核把关,并做好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工作,确保重大物流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各有关县(市、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委、商务局配合)
  (三)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将列入省服务业提速计划、列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的物流项目,纳入联审联批范围。对规划项目加强项目备案和核准工作,优先落实建设条件,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对开工项目抓好进度,逐月现场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竣工项目抓紧投产达效,做好跟踪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四)完善政策措施。抓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豫郑办〔2010〕12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加快推进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意见》(政郑〔2011〕45号)的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建立重点物流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全面清理涉及物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结合申报国家第七批税收改革试点工作,支持更多的物流企业纳入国家试点范围。每年评选表彰全市十强物流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切实落实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水、电等价格收费政策。按照“突出重点、集中配置”的原则,进一步发挥省、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的导向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物流领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公安局、交通委、商务局、工信委、国资委、邮政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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