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
(内学位办〔2011〕13号)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检查的通知》(学位办〔2011〕4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请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有关要求,对本单位近年来开展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信息表》(Excel表格式,可在内蒙古教育网下载:http://www.nmgov.edu.cn),于2011年9月10日前一式二份报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nmg_xwb@163.com或tyq3820@163.com。

  二、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将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会议交流;对各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信息表》进行汇总;于2011年9月底前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核查报告、各单位自查报告及汇总后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基本信息表》。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以检查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成功经验,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务院学位办对本单位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进行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