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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落实2011年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3.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推动广州、深圳、中山、肇庆四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启动第二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第一批18个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县、区)按照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大体系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4.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先进个人表彰、创业典型推广宣传等活动,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创业文化。

  (五)实施增技能促就业计划,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1.深入开展全民技能提升储备培训。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开展在岗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加快构建适合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的职业培训体系。推动企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培训、使用与待遇紧密联系的内部机制,广泛开展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等。加强农民工培训,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

  2.加强职业培训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师工作站等建设,增强培训能力。大力推进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

  (六)实施防风险保就业计划,构建预防调控失业和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

  1.探索建立就业失业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就业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就业危机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公共投资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

  2.健全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统计制度。特别重视就业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性、可用性,探索建立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扩大用工定点监测规模,把部分行政村、人力资源市场中介、产业转移园纳入用工定点监测范围,及时跟踪和掌握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就业民生实事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明确每月、每季度的进度安排。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功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视财力情况逐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促进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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