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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1. 提出申请。请你们围绕建设重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组织依托单位先行编写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简要材料,并于8月8日前将通过初步审查的项目简要材料一式两份报我委。简要材料可参照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附件)要求编写。

  2. 条件审查。我委将对项目简要材料进行审查,并将通过审查的项目名单反馈你们。届时请组织依托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附件所列提纲编制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并于8月31日前将项目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和有关附件。同时协调落实申报项目的建设资金、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条件,对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3. 审核批复。在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最终评审的项目依托单位,我委将批复开展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并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成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摘要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发展与应用前景分析

  1.国内外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预测分析

  2.技术发展的比较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广东省工程实验室拟突破的技术方向

  2.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主要功能与任务

  3.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项目法人单位概况

  2.广东省工程实验室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团队情况

  4.运行和管理机制

  六、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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