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办函〔2011〕4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重要意义
政府网站是我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提供在线服务的主窗口以及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透明度,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管理,保障政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重要意义,把办好政府网站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站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网站有人管、能管好。
二、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长效机制,规范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安全保障等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网站管理工作:一是明确职责,落实网站管理和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建立完善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和技术支撑团队;二是加强网站资源整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各类行政服务在线办理、网络问政、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网上信访等网站或栏目,方便公众访问;三是建立完善网站内容提供、审核、发布制度和工作流程,保障网站栏目及子栏目及时更新,防止涉密敏感信息泄露;四是建立完善政民互动交流和及时处理反馈群众反映问题的长效机制,积极利用政府网站的政民互动渠道倾听民声、了解民情、纾解民困;五是建立完善“一站式”网上办事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和各部门资源,切实提升政府网上审批、网上办事以及网上公共服务水平;六是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安全检查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读网,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工作;七是建立完善网站链接审核制度,防止网站错链、断链、盗链;八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处理各类网站安全突发事件;九是落实运行维护经费,有效保障政府网站管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