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垃圾处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第一,大力增添垃圾清运车辆等环卫设备,推进城镇保洁作业机械化,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力争到2011年底全省设市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第二,推广“罗江经验”,持续抓好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在2011年底前,全省农村要基本建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机制。同时,要切实抓好城镇和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逐步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三,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尽快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当前和今年一段时期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及具体措施。第四,指导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启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促进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第五,把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纳入2011年度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考核。在2011年7月召开全省专题会议,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和城市的垃圾处理工作。
(四)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示范工程建设。第一,组织省和地方媒体深入宣传各地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的鲜活经验,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第二,对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实行动态管理,打破“终身制”,引导已获命名的示范城镇乡村始终走在前列,争创“优秀示范城镇乡村”。第三,迅速确定今年“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争创范围,并适时召开现场促进会,推出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创示范的生动局面。修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保洁人员配备及暗访曝光问责等纳入考核内容。
(五)抓好素质教育,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第一,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在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现有各类电子显示屏及新建户外电子显示屏刊播公益广告和警示性内容等形式,强化对良好生活习俗、文明生活方式的宣传,要坚持充分运用新闻舆论工具,大力营造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的舆论氛围。第二,以“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做文明人、做有品位的人、做有益于社会的人的意识。第三,持续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和“义务保洁”等群众性实践活动,调动城乡居民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城乡居民在参与中振奋精神、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提升素质。
(六)健全标准体系,创新管理模式。第一,制定《城乡环卫设备配置标准》、《城市管理公示牌建设标准》,为配置环卫设备和建设城市管理公示牌提供规范;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标准》,统一设计农村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设施,规范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第二,制定《城乡环境卫生保洁人员配备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估标准》,规范保洁人员配备,加强城乡保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第三,按照国家建设数字化城市的要求,安排各地运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实施全时段、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近期,确定10个城市进行试点,到“十二五”期末,全省设区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都要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